“生鲜灯”禁用追踪 有摊主给灯具“穿衣戴帽”
2023-12-13 08:14:1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有摊主将灯具罩上红色塑料袋。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12月12日,记者回访麻园农贸市场和蔡家村农贸市场发现,市场内还有少数摊主仍在使用“生鲜灯”。
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销售食用农产品时禁止使用“生鲜灯”。新规实行第一天,记者走访篆新农贸市场、五里多农博广场、西山区和平农贸海鲜综合市场、麻园农贸市场、蔡家村农贸市场等地发现,仍有部分摊主使用“生鲜灯”。
当日,记者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就相关问题进行反映。12月11日,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复称:“在多方督促下,你反映的市场‘生鲜灯’问题,现已基本完成整改。”
12月12日中午,记者再次走访蔡家村农贸市场、麻园四组农贸市场、麻园五组农贸市场,发现在蔡家村农贸市场和麻园五组农贸市场,仍有个别摊主使用“生鲜灯”。一名摊主透露:“其实大家都已更换灯具,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方工作人员下班期间,才会有人把‘生鲜灯’偷偷换回来。”
在麻园四组农贸市场,虽未发现摊主使用“生鲜灯”,但有摊主用红色塑料袋给灯具“穿衣戴帽”。一名摊主表示:“灯光太刺眼睛,才用塑料袋罩着灯具。”
发现有商家使用“生鲜灯”等违法照明设施如何处理?消费者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依据《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