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辩论会 消除两盲区
2022-06-09 08:26:02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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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召开了“昆明市水资源保护专案公益诉讼”听证会。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晓红作为专案组组长担任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

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以及来自市人大、市政协的3位听证员参加了本次听证会。

一企业污染螳螂川

牵出两单位管理盲区

2020年,有群众举报,在螳螂川滇池出海口河段附近,有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进螳螂川污染河道。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案情重大,立即向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作了汇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析认为,该案涉嫌污染环境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该企业长年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入螳螂川造成污染,已构成刑事犯罪。2021年5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该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诉请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100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经过检察机关核实,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在涉滇池流域水资源费征收问题上存在执法盲区。《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决定》等文件,明确了市滇池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区域为滇池水体保护区,含滇池水面和湖滨带以及主要入湖河道,并不包括出湖河道。

而昆明市水务局于2003年1月12日通过《滇池水资源管理委托书》,将滇池水面覆盖区域、海口河12.4公里河段(即案涉企业所在的螳螂川河道位置)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委托给昆明市滇池管理局,该委托未明确日常监管是否包含行政处罚的权限。

两个单位的委托事项与法律规范相矛盾,委托权限不确切,最终导致对海口河河段内的水资源违法行为监管权责不明。针对上述问题,市检察院于2021年12月向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经检察机关督促

水务监管盲区被消除

在听证会上,昆明市水务局和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分别针对检察机关的诉前检察建议作出回应,通报了已整改的情形和未来将采取的措施。两单位表示,经多次研究磋商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执法权限范围问题,双方已厘清职责,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新的委托。新的委托内容中增加了取水许可证初审及日常监管等内容,确保滇池河道水资源管理无漏洞。

昆明市水务局表示,全市水务系统将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机制。

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对管理范围内的用水单位取水许可证办理和水资源费征收情况展开了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

听证会上,昆明市人大代表、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光代表听证员发表了评议意见:“在昆明市水资源保护专案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做到了精准发现、精准审查、精准监督,实现了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的动态平衡。”(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



编辑: 曾子芮 责任编辑: 谭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