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警方“打假”那些事
2020-03-15 22:45:00      来源:昆明信息港

今年3月15日是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嵩明警方回顾3年来侦破的具有代表性的打“假”案例,希望消费者能进一步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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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19年7月17日,嵩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杨林派出所在嵩明县杨林镇新农村一出租房内成功捣毁一制假售假窝点。当场查获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立白洗洁精1288桶、立白洗洁精空桶650只、立白包装纸箱480个、洁柔纸巾成品1件、洁柔半成品纸巾3100卷,立白标识1800个、洁柔纸巾大标识2000个、洁柔纸巾小标识53000个,制假生产设备2套,制假生产原材料6桶、半成品2桶,涉案价值66320元。经查,该制假窝点于2019年5月迁入杨林,通过假冒“立白、洁柔”商标,大肆生产假冒产品,并销至昆明、曲靖、保山、文山、大理等10余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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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18年11月,嵩明县公安局牛栏江派出所民警联合嵩明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嵩明县牛栏江镇320国道上查获一辆涉嫌运输、销售假冒伪劣成品香烟的小轿车,经对车上的张某、黄某进行突审,在其二人租住的昆明市两处出租房内,共计查获假冒伪劣的中华(软壳)香烟380条、中华(中支)香烟29条、大重九(中支)香烟119条、云烟(印象)香烟80条、云烟(紫云)香烟89条,涉案价值4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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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年来,嵩明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对假币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广泛宣传人民币的基本知识及假币的危害性,强化对假币使用重点场所的监管及使用假币行为的查处,鼓励群众主动上缴假币、及时提供假币犯罪线索,2017年至今,全局共收缴假币118090元,切实维护了金融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权益受损时,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网站平台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消费者可以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

消费者可向省、市消协投诉,也可向各地公安机关电话报警(尽量保存交易协议和相关的购物凭证哦);

消费者可根据投诉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向工商部门(12315)、质检部门(12365)、食品药品部门(12331)、物价部门(12358)等投诉。(昆明信息港 记者合宇聪)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