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成立一周年 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2019-11-26 20:12:40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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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张玉玲 2018年11月26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至今一周年。一年以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着力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实现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3.0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展现了新时代云南医保人的新风貌、新担当、新作为。

深化机构改革 提升医保待遇

一年以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使全省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财政补助资金新增了30元的一半(人均15元)用于大病保险,并使全省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65元,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起付线降低至10万元以下。

另外,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努力下,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2.73%,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7%。抗癌药医保报销1.4亿元。同时,儿童血液病、儿童恶性肿瘤等10种发病率高的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相继得到提高。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把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门诊报销等相关机制也得到了完善。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起,还全面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合并实施。

坚持服务大局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积极发挥医保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推荐云南省15个生产重点名优药品进入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两定机构准入,全省定点药店达到14634家,定点医院9749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用人单位减负及职工参保人减负10亿元左右。

聚力脱贫攻坚 推进医保扶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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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进一步明确全省医疗保障扶贫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及时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等12条具体措施,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及时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信息数据变更情况,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做到了应保清楚、参保清楚、缴费清楚,确保应保尽保、兑现待遇。

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努力下,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待遇135.99万人次、享受门诊待遇1727.19万人次(含28种慢特病门诊待遇);发生住院医疗费用58.33亿元,医保报销51.89亿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8.96%,让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强化风险防控 打击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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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积极配合国家局开展“飞行检查”,将每年9月定为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并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在全省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857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3984家,暂停医保服务299家,解除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63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追回医保基金1.9亿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本金1.4亿元,曝光典型案例120件,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

聚焦重点领域 推进医保改革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积极推进多元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扎实做好DRG付费国家试点,深入开展全省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并启动了新一轮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积极推进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工作,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另外,该局积极参与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5个省区“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云南省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

着力夯实基础 提升服务水平

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积极对接协调下,云南省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成立;全省智慧医保平台建设方案已上报国家医保局备案并获批准,平台建设项目建议书获得立项批复。

此外,该局积极梳理医保系统政务服务事项29项,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医保政务服务栏目建设,已上线10个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全省通办。该局还积极推进西南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即将实现省本级、昆明市等7个州市与西南片区四川、重庆、贵州的联网直接结算。

站在新的起点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将聚焦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治理“两大支撑”,着力推进全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