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完成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见证昆明从“建设法制”到“法治新时代”
2019-09-03 08:05:03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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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案件审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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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放案件执行款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雷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成立近70年来,承载使命、光荣自豪。昆明中院首创了“四个全国第一”:建设 “中国第一庭”的审判综合大楼、在全国成立执行第一局、成功实施死刑注射第一针、制定全国第一个《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昨日,在昆明市举行的“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传彪介绍,昆明中院建院近70年来,见证了昆明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设法制”到改革开放的“法制春天”,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法治新时代”,日新月异的发展轨迹和沧桑巨变,昆明中院完成了一次次量变到质变的飞跃,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浓墨重彩的昆明审判事业辉煌篇章。

成功审结全国关注的大案要案

昆明市人民法院系昆明中院的前身,成立于1950年5月,1955年3月在昆明市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院以来,昆明中院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成功审结全国关注、影响重大的杨天勇犯罪集团抢劫杀人案、马加爵故意杀人案、张永明故意杀人案、金座公司集资诈骗案等大案要案,尤其是成功审理震惊中外的“10·5”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中国审判史上创下了“五个第一次”,彰显了中国司法主权与尊严,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坚决保护。此外,昆明中院还依法审理了社会关注的《五朵金花》著作权纠纷案、全国首例由环保行政机关起诉并由检察机关出庭支持起诉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

每一桩案件的成功审结,都饱含着历代中院人的不懈奋斗和无私奉献。昆明中院先后被最高法院记三次“集体一等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省高院记两次“集体二等功”和一次“集体三等功”。

首位意识创造可推广的昆明模式

围绕“昆明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和火车头”目标,全市法院秉承首位意识、首位标准、首位精神,敢为人先、锐意改革,率先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昆明模式。

自2003年起至今连续17年向社会公开发布精品案例219件,为统一裁判尺度、增强司法公信力、法治宣传教育积累了成功经验;2007年率先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依法保护智力成果,推动科技进步;2008年设立全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创首个“环境公益诉讼林”示范基地等成功先例;2013年创建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延伸审判职能,与检察院、关工委、共青团、企业共建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为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发展。

服务大局有新作为。近年来,全市法院切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结合点、着力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保障;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执行 助力提升昆明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保护民营企业利益提供制度保障;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举办相关法律主题研讨会,开展南亚东南亚国家法院制度体系研究,为地区发展和“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大污染环境犯罪惩治力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昆明中院被确定为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2013年以来,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902件,守护好昆明的碧水蓝天净土;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建立依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审结各类行政案件8093件,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审判工作有新发展。2013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83899件,审结、执结730878件,同比上升78.21%和56.45%;昆明中院受理251254件,审结、执结221305件,同比上升30.64%和21.36%。

在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注重抓好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审理中外关注的昆明火车站“3·01”暴力恐怖案、“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晋宁“10·22”和“10·14”案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8件400人,以周权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依法受到严惩。

解决执行难有新突破。2016年全面打响最高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发起“云岭总攻”等专项行动,形成攻城拔寨决战态势,“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法院与公安等28家单位实现联网的“一网打尽”查控机制基本建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逐步健全;执行财产“一地上网,各地可买”的网络司法拍卖新变现机制基本建成;引入公证参与执行,在全国首创案款一键到账系统、“悬赏金保险”制度等举措助力执行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司法为民有新举措。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实现立案登记、诉讼服务、诉调对接等多功能“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打造“互联网+”诉讼服务体系,推行网上立案、送达和调解,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推行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基层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227943件,巡回审理案件12467件,减轻群众诉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昆明中院作为最高法院和中国保监会确定的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试点单位,大胆探索,将调解室设在法院,快速化解保险纠纷。

司法体制改革有新成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收结案情况动态调整案件考评指标,确保高质量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实行院庭长放权与控权“两手抓、两手硬”,健全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法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责任心明显增强,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昆明中院供图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谭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