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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发放“彩云美物消费滇超中超专项券” 激发消费活力

记者3月6日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为激发消费活力,省商务厅将于3月面向省内消费者发放四轮“彩云美物消费滇超中超专项券”。消费券将通过云闪付和支付宝App发放,首轮发放时间为3月7日10时。

根据公告,消费券发放时间分别为3月7日、14日、21日、28日的每日10时至24时。活动对象为手机定位在云南省内的消费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本次消费券设置三个档次,分别为满100元减15元、满200元减30元、满300元减50元。每个领券日,同一用户在同一平台限领一张。领券后三日内有效,最晚核销时间不超过第三日23时59分,逾期作废。

活动商户覆盖百货、商超、便利店、中西药店、加油站(含便利店及加油)等零售业态。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汽车等已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品类不在此次消费券使用范围内。具体参与企业名单以各发放平台公布为准。

公告明确,消费券不得提现、不设找补,严禁用于预付卡充值、转卖或套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消费者如遇问题,可拨打支付宝(95188)或云闪付(95516)客服电话咨询。(云南网 记者韩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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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吕宇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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