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养的烈性犬,居然能办"证"?在近年来大型犬、烈性犬只伤人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却有少数商家为牟利,钻法规空子,让明令禁养的犬种堂而皇之地“合法”出现在昆明的街头,造成安全隐患。
据都市条形码报道,3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园博花鸟市场,在两家犬舍发现其贩卖杜宾、卡斯罗、德牧、罗威纳、捷克狼犬等多个禁养犬品种。其中一家甚至打着云南省护卫犬机构的标牌,明目张胆地在卖,其工作人员还大胆地表示1200元就可以代办"工作犬证",以达到规避养犬登记为目的。据了解,类似违法现象,已不只出现在昆明一地,去年上海媒体就集中报道过,不少当地犬舍在社交平台上公开销售禁养犬,而且都以办理工作犬证的方式来规避相关法规。有商家表示,大多饲养了“禁养犬”的主人都以工作证代替狗证。
专业法律人士介绍,根据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发布的通告,犬注册登记证书,仅仅是注册犬个体身份识别和基本情况的证明,不能替代或等同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准养犬证。如果是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养犬用途去办理工作犬证,进而以达到规避养犬登记为目的,该行为涉嫌违反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会遭受相关行政处罚。
本是为导盲犬、看护犬、搜救犬等办理注册登记的渠道,不应成为禁养犬种的“挡箭牌”。今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典型案例,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均应承担全部责任。《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宠物犬数量达5175万只,宠物猫数量达6980万只。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大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庞大的数据说明,管好一只宠物犬,绝不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文明养犬不仅需要养狗人士文明习惯的养成,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也不能缺席。根据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明知是禁养犬还仍然进行饲养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这样的惩戒力度,对于一些以炫耀自身经济实力和地位为目的,故意饲养禁养犬种的人群来说,威慑力和惩戒力都不够。目前,国内各城市明令禁养的犬种已达数十种之多,但现实中仍存在钻空子饲养的现象和不断见诸媒体的伤人案例,这都说明,相关法规的执行仍存在不完善之处。因此,相关管理部门除了堵上注册登记的一些漏洞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应提上日程了,只有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能真正让城市禁养烈性犬的法规确实落地,有效执行,从而确保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受到烈性犬的威胁。(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