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李思凡) 12月14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年度报告(2023)》(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在第二届中国(澳门)国际高品质消费博览会暨横琴世界湾区论坛上首发。根据《年度报告》,昆明市入选发展型消费中心城市。
商务部将2023年定位为“消费提振年”,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是“以消费促经济”的重头戏。由仲量联行、21世纪经济研究院联合发布的《年度报告》将全国29座城市纳入评测范围,根据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国际影响力、文旅消费吸引力、赛事展演影响力、消费场景营造力、零售资产表现力、零售资源聚合力和消费韧性恢复力等指标,评选出上海、北京2座综合型消费中心城市,成都、深圳、广州、杭州、南京、重庆、武汉、西安、苏州9座特色型消费中心城市,青岛、天津、长沙、宁波、厦门、郑州、沈阳、无锡、济南、合肥、昆明、福州、大连、南宁、南昌、贵阳、海口、三亚18座发展型消费中心城市。
2023年,包括昆明在内,国内各个城市开展了购物节、消费季、博览会等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有效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并培育打造了一批消费新品牌、新模式和新产品等,为城市促消费提供了实验场景与载体。《年度报告》认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之路具有多样性、地方性、特色性,每座城市基于各自深厚的城市人文历史基底都有不可复制的自然资源禀赋,而城市在中国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展现出各具特色的消费活力与魅力。
目前,云南省正分批次在全省培育建设多层级的消费中心城市。《云南省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明确,统筹考虑各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市场活跃度等,综合考量GDP、社会消费、人口规模、旅游总人数、城镇化率等维度,支持昆明市培育建设消费集聚能力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昆明市等州市针对消费供给、消费设施、消费环境、消费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地制宜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及时总结报送培育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为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增长,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11月17日,《昆明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布,昆明市将实施“主体培育”“载体做强”“品质提升”“市场搞活”“民生保障”和“环境打造”6大行动20项具体工作,到2025年末,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30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