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聚焦“产业强省”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23-08-03 22:24:14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江枫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服务和支撑产业强省,进一步加强云南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部署,主动融入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了新的目标和举措,构建了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必将对未来高技能人才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实施意见》突出高技能人才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着力实现两个大突破:一是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责任体系,坚持行业主管部门主导推动,链主企业与优质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职业院校、上下游企业等共同参与的产教融合高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实施优势产业高技能人才集聚行动、产教融合技能提升行动,在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上实现大突破;二是健全能力导向、业绩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采取企业自主评价、院校评价和社会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农村劳动力、在校学生、专技人员等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多元融合技能人才评价上实现大突破。到2025年,全省技能人才达到832万人以上、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291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基本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求。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三个着力点:一是着力强化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推动完善技能人才制度政策,解决影响技能人才平等就业、机会公平的难点堵点问题,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技能人才作用发挥和待遇提升,激励广大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二是着力强化产教融合政策激励。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后一公里”上下功夫。推动职业院校、重点产业链企业联合建设职业教育基地、产学研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高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给予每个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明确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公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含公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举办的职业培训组织)取得的净收入,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用于绩效工资支出。

三是着力推动责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用人单位的技能人才工作责任。特别是健全了高技能人才培养责任体系,明确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劳动者积极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企业要按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编辑: 吕宇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