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修订两项工作指南 规范“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 9种情况不予退货
2023-05-06 07:42:34
来源:都市时报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云南修订了《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工作指南》和《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退货服务工作指南》。
《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购买后超30天;因人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如经切割、刻字、打孔、研磨、打粉等技术处理或养护不当)影响二次销售;票据不全或购物票据上无企业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茶类、药材及滋补保健类食品、土特产类无预包装;生鲜食品或距离商品保质限期15天以下;所购商品属于定制商品、工艺品、字画古玩;以赌石、竞拍等方式购买玉石类原石,或以积分换购商品;游客在购买时已签字确认或书面告知不宜退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受理的9种情况,不予退货。
云南“30天无理由退货”自2019年5月实行以来,已在16个州市和旅游重点县设立了123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在全省机场、主要火车站、高铁站和游客集中的区域设立了130个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截至2022年6月底,成功为游客办理退货45545件,涉及金额2.98亿元,游客处置满意率超99%。
截至2022年10月6日,昆明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中心下设的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受理退货申请6493起,退款金额总计4245.44万元。2023年五一假期(截至5月4日),昆明市“一机游”投诉平台共受理处置旅游投诉662件,退货中心累计收到退换货申请413件次,有效处置382件次。(都市时报全媒体记者 杨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