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进一步落实“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 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增收
2023-02-22 21:25:4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日前,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促增收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高质量推动“提升就业组织化程度增收、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增收、打造劳务品牌增收、扩大省外就业规模增收、提升就近就业质量增收、增加有效就业时长增收”等“六个增收一批”重点工作的落实。

《通知》明确,要实现2023年全省脱贫劳动力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度规模,3月底完成目标的90%以上、4月底全部完成;实现完成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70万人;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8%。

为更好地完成上述目标,《通知》提出,要提高劳务对接质量,开展针对性岗位推送和组织输出。紧抓第一季度就业黄金期,扎实推进“百日行动”“春风行动”,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提升脱贫劳动力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促进脱贫劳动力向更高薪酬、更稳定岗位转移就业。组织动员更多脱贫劳动力到省外更优质岗位就业,提高就业质量。鼓励和引导乡村两级干部带队到省外务工,允许其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在务工地驻厂开展面对面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中介桥梁纽带作用。

《通知》强调,要围绕技能培训70万人的目标,开展“人人持证、技能致富”行动。精准培训,通过“培训+上岗”“孵化式”“师带徒”等方式,提升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持证率和培训后就业率。高标培训,鼓励各地与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高标准培训,帮助更多脱贫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大力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90%以上的“雨露计划”学生毕业即就业。

大力推行“以工代赈”促增收,充分利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发放劳务报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项目财政资金的10%。协调当地龙头企业、产业园区企业、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供需矛盾,采用“上岗+培训”方式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不低于上年度规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补助。

《通知》提出,分类培育劳务品牌,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有云南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劳务品牌。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劳务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带动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此外,第一时间启动就业帮扶工作,帮助脱贫人口尽早就业,增加有效就业时长,获得更多工资性收入。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一对一、人盯人等措施,做到应帮尽帮、早转快转、应转尽转。

编辑: 张水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