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昆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本月25日截止
2023-02-07 23:10:49      来源:昆明信息港

2月7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一行做客《春城热线》直播间,回应市民关心的医保民生问题,并提醒参保人2023年度昆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2月25日截止。

对于目前普遍关注的新冠感染治疗费用医保报销问题,闫晓陵介绍,2023年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后,昆明市参保人住院待遇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医疗机构将救治费用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通过“新冠住院”医疗类别直接联网结算,医保报销90%,剩余10%由卫生健康部门汇总后向财政部门申请给予补助;门诊待遇实施专项保障,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有关且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0%。政策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此外,也临时扩大了用药范围。

2023年,市医疗保障局将提高昆明市居民医疗保险“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该项举措被列入今年政府“10件惠民实事”。居民“两病”的待遇享受要建立在参保缴费的基础上。只有参加了昆明市的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完成当年的缴费才能享受居民“两病”的相关待遇。昆明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于2月25日结束,每月的缴费业务期为1日至25日,目前距离征缴结束不到一个月,缴费期截止后不延期办理普通居民参保缴费。

访谈中也介绍了昆明市目前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总体情况。2020年9月,昆明市成为国家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目前工作实施已满两年。参保人员连续缴纳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并处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已有近1.3万名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在热线互动环节,还针对市民关心的慢性病异地门诊报销、生育保险、门诊共济等医保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昆明日报 记者廖晶蓉


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