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到年底,每月1日到25日,社区就可参保、缴费
昨日,昆明市医保中心发布消息,昆明市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10元/人·年;参保缴费办理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每月办理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25日。截至去年底,昆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已达到385.53万人。
参保人如果遇到医院借故推诿病人、让病人全自费结算医疗费用、住院期间门诊交费分解住院医疗费等医保待遇得不到落实的情况,可拨打电话63965526进行投诉和维权。
为何多缴40元
为什么今年比去年70元的缴费多了40元?缴费增加后医保报销会增加吗?市医保中心城乡居民参保管理处梁鼎介绍,110元这一缴费标准是全省的统一安排,对于相关待遇并没有做出要求,因此还是维持现有的待遇享受政策。大病保险仍旧从医保基金中全额划出,不用个人缴费。这意味着,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合并而成的2015年居民医保的最高报销额仍为11.8万元。2013年的统计数字显示,昆明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到72%左右。
参保需要哪些材料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成年人还需提交《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可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享受普通住院、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抢救、门诊手术当次、普通门诊和生育分娩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特殊疾病门诊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癫痫。
住院包括普通住院、生育住院、昆明户籍新生儿住院。
如何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参保居民本着就近就便、自主选择,择优就医的原则,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普通门诊医疗待遇的就医地点,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选点途径为:①办理参(续)保手续时在参保办理经办点选点;②持医保卡、身份证至选定基层医院选点;③持医保卡、身份证至参保所属县(区)级医保中心选点。在选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最高报销额还是11.8万元
最高报销额11.8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呢?参保人赵先生一年累计医疗费达到16万元,那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约为6万元;个人自付10万元的部分,大病补充医疗可以再给予报销,可以报销58000元。
这58000元来自:超过2万元和3万元之间的医疗费报销50%,约报5000元;3万元至4万元之间报6000元;4万元至5万元之间报7000元;5万元至10万元之间报4万元。因此,这个参保人总共可以报销11.8万元。而累计医疗费超过16万元,也是按这一最高限额来计算,其他部分个人自付。
到哪里办理参保缴费
1.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
居住在城镇的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到社区里的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办理参保手续。
2.村委会、村民小组
居住在农村的本市户籍农村居民,由村委会、村民小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3.学校或托幼机构
未在劳动保障服务所(站)、村委会、村民小组办理参保手续的学生、幼儿,可由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住院起付标准
住院首次起付标准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3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0元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8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60%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
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进行支付。
(春城晚报 记者罗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