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10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教育厅官网获悉,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包含了10条政策措施和10项重点举措,力争通过强基础、提质量、优结构,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师资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双翼”工程。引导广大教师和师范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价值引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到2025年,通过各类项目,在师范院校和中小学遴选建设100个思政名师工作室,培养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推广教学经验。
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落实到教师教育全过程,实施师德师风养成教育“五个一”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在广大教师中、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全面开展向张桂梅同志学习活动,将张桂梅同志先进事迹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要求相结合;全面开展“讲好身边榜样故事”活动,从工作中发现榜样,激励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对标对表学先进。
实施“未来教师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师范院校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推动师范院校组织好教育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和评价标准,重点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深化教学专业理解,储备教学技能。实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燃灯者计划”,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到2025年,分层级、分类别遴选、培训、培养1万名能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具有自适应能力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实施意见》提出,自2023年起,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学科系数调整至1.5,强化师范类专业质量评价和人才培养绩效跟踪;对师范生占比大于50%的院校在省高校人才、学科和专业等建设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实施“优质特色师范类专业建设计划”,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的优质特色师范类专业;到2025年,全省高校符合条件的师范类专业都应通过第二级认证。
同时,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学校和社会力量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扩大在职教师学历提升资源供给。到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师资配置更加均衡,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学历逐步提升,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数量素质结构能满足特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
《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推进基础教育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改革工作。规范教师招聘程序,支持各地优化招聘方式,探索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法。重点为乡村学校(教学点)补充体育、艺术、科学、信息科技等紧缺学科教师。推进教师工作数字化改革,建立教师从入职到退休的全程专业发展数字档案;全面实现各类教师推荐“无纸化”在线遴选,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决策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新教师跟岗锻炼力度。“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等项目名额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培养一批乡村教学名师。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格局,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方面,要落实特岗教师待遇,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政策性增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待遇。规范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特别是落实好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