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昆明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在“十四五”时期,昆明将继续当好全省残疾人事业的排头兵,深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到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长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将达到1万人;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将达到98%以上;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达到5000户。
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 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规划》提出,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结合实际需求加大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护示范基地的作用。发挥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在救急救难中的作用,及时审批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
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认真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和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落实失业残疾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提高市级补助标准。
结合残疾类别、专业特长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精准服务,提升残疾人群体就业质量。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统筹管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残疾人直系亲属提供更多岗位。充分利用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和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护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 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的残疾预防工作,提供系统连续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服务。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有效防控职业病致残。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大力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继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扩大康复救助面,把7—16岁的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
推进“文化助盲”、“盲人听电影”工程,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或盲人阅览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推动信息无障碍融入“数字昆明”、“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适残化改造。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鼓励网络直播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推进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建设,落实公共交通系统、医疗服务系统的信息无障碍改造。
此外,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普通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特教班、特教幼儿园开展特殊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和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残疾人基层文化服务。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健融合。
推进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 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规划》指出,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建设;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积极落实残疾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基本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适应。强化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辐射带动乡村残疾人水平提升。
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制度保障、消除环境障碍,努力提升残疾人平等发展、融合发展、共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残联组织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增强工作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应用。(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