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2022年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延长时间至9月13日
2022-08-19 20:03:5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为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建设,聚力自贸区主战场、城市新中心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重点产业、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2号),官渡区现面向官渡辖区企事业单位选取科技创新团队,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积极申报!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官渡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或产品开发及技术推广,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较强的科研水平,在本产业或行业处于核心地位的创新集体,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团队,均可申请参加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选拔。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工作基础,具备承担区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能力。

(二)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区同行处于领先并在全市同行处于先进地位,研究开发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对区域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三)团队应以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单位、行业创新研发平台等之一为依托开展学术和技术研发。

(四)团队依托单位应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研发投入,依托单位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上年销售收入总额的3%以上。创新激励机制健全,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团队应具备合理的人员结构与规模,一般由5至20人组成,其中,领衔人1名,核心成员3名。团队领衔人及不少于1名核心成员应当是申报所在单位在职人员。

团队领衔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的领衔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或区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市级及以上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技术创新人才、人才计划入选者,具备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领导管理能力。

(二)团队的领衔人必须在近3年作为项目主持人完成过区级科技或科研项目,或者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科技或科研项目。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核心成员2名及以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来获得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动植物新品种权、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或者制定工法、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获得新药证书,或者获得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无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侵权行为。

(二)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对探索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创新改革,加快要素自由流动、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跨境人民币投融资渠道开展原创性、关键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创新突破、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成果或创新业绩得到同行公认的科技创新团队,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四、不在选拔范围的团队

(一)依托单位承担或参与的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课题)未按时结题验收的;

(二)依托单位已有培养期内科技创新团队同类专业同类研究方向的;

(三)依托单位在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投入或者有研发投入但未如实填报R&D经费投入数据的;

(四)依托单位没有知识产权的;

(五)有学术造假或侵犯知识产权等不良诚信行为的;

(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材料

(一)《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二)附件材料

1.《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要求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上年度研发活动(R&D)经费投入及其统计数据填报情况说明;

3.提供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

六、申报方式

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评选采取统一网络申报,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用户,注册通过后,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待审核通过以后装订成册提供一式六份(复印盖章有效)。

申报网址:http://t.cn/Eow6tM2,技术支持方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8589318707。

七、网络申报截至时间

截至时间:2022年9月9日24:00前

八、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昆明市青年路371号文化科技大楼三楼,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

截止时间:至2022年9月13日17:00前

联系人: 王蓓、杨丽芬

联系电话:63193889、13518784451、13577098720

九、相关事项

(一)申报团队涉农、涉食品、药品的请提供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评选事项详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官政规﹝2021﹞2号)。

附件:

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x

官渡区科技创新团队经费预算书.doc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域科技创新团队培养管理办法.doc


编辑: 苏雯芊 责任编辑: 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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