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今年1-7月,大理苍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擅自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共批评教育76人次,行政处罚39人次。为进一步加强苍山的保护和管理,日前,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苍山入山人员须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联系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具体禁入范围、入山人员承担后果等进行了进一步了解。
《苍山入山人员须知》具体管理范围
苍山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
南至西洱河北岸海拔2000米以上;
西坡海拔2000米(由西洱河北岸合江口平坡村至金牛村)和2400米(由光明村至三厂局)以上;
北至云弄峰余脉海拔2400米以上;
涉及河流、溪箐的,包含河流、溪箐垂直延伸至其底部以上的全部区域。
擅自入山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表示,苍山地质地貌复杂,森林茂密,擅自进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危及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入山人员未经批准进入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应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进入苍山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依法游览,不得任意为之。
进一步加强宣传与管理
据了解,往年的苍山保护与管理的宣传重点对象是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原住居民、企业及周边的群众,今年除了继续加强对上述人员的宣传外,还加强了对各大景区门口、景点、入山路口的游客的宣传。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扩宽宣传渠道。
同时,加大苍山管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道路交通、管护房、电力、通讯等设施建设,配齐配强日常监管设备,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大数据网格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实施“智慧苍山”建设,特别要加快智慧资源展示、智慧监测预警、智慧应急救援、智慧旅游服务等设施建设,提升苍山保护管理智慧化水平。
另外,加强对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景区、景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引导苍山保护管理范围内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活动。加强巡查巡护督察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刘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