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2-06-16 20:02:4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日前,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昆明市居住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方案》明确,2022年,昆明市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经开区、度假区、高新区的居住社区中,先行建设一批公用充电设施,其余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至少确定并完成1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

《方案》提出,昆明市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组织引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维护管理”,充分调动充电运营商等社会资本和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等各方面积极性,统筹推进居民社区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充电安全监管体系,积极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同时,规范居民社区充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切实有效把充电设施打造成全市居民社区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建成绿色、完整的居住社区。

2022年,昆明市从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的居住社区中先行建设一批公用充电设施,每个区至少确定并完成5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经开区、度假区、高新区的居住社区中先行建设一批公用充电设施,每个区至少确定并完成3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其余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至少确定并完成1个居民社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既有且符合建设条件的居住社区,全面完成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对自身客观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在社区周边支路、次干路、可利用的边角地块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方案》明确,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协同”的原则,昆明市将进一步夯实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充电设施属地化建设管理责任,加大协调力度,调动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社区业主、充电企业等相关方积极性,推进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统建统营”,“统建统营”的居住社区原则不再接受个人充电设施独立报装。

昆明市将结合社区意愿、车位条件、电力容量、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安全数据互联互通等多个方面因素,开展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并遵循“一年试点、三年推广”的总体安排,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居住社区充电设施从聚焦重点到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针对《方案》内容,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kmfgdl@163.com 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编辑: 戴云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