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年底前完成存量隐患集中治理任务
2022-05-07 16:12: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王奕然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切实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包括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三个方面。

《意见》指出,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部门联席会议(简称部门联席会议)要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综合研判和统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理顺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地方纵向衔接有序、路地横向对接畅通”的工作格局。各地要落实护路联防机制,及时化解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和危害乘客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落实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铁路运输企业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双段长”工作机制及巡查制度,妥善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

在专项治理工作方面,以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瓦、石棉瓦、树脂瓦、简易房、塑料薄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质物体为重点,建立存量问题隐患库,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实行闭环销号管理,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既定治理任务。按规定做好铁路线路封闭防护管理,对时速120公里以上线路实施全封闭改造,未全封闭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噪声影响超出有关标准的,统筹考虑建设隔声屏障。

同时,铁路运输企业在铁路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牵头组织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咨询服务,做好安全环境评估、治理方案论证等工作,提高专业治理能力。部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采石采矿、开采地下水、挖砂挖沟采空作业等违法行为,按职能及时调查核实处理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置和问责,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意见》提出,要健全法规制度,推动出台《云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夯实法治基础。路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探索,充分运用视频监测、自动控制、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违法行为信息采集、关键环节远程监测、工作任务闭环管理等能力。此外,进一步完善铁路运输企业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的突发事件报警联动机制,增强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编辑: 上官艳君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