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彩云呈贡消费券”29日发放
2022-04-28 08:27:1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冉光雯) 4月26日,记者从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了解到,4月29日12:00起,昆明市常住人口、在昆工作学习和旅游观光人员可通过支付宝App领取首期“彩云呈贡消费券”。

“彩云呈贡消费券”分三期发放,总金额为1400万元,第二期、第三期计划于9月、12月发放。

消费券分为住宿餐饮券、生活日用品券、其他通用券,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昆明市的市民可申领。市民通过支付宝App进入相关页面后,每个账号每期可领取3类消费券各1张。领到消费券后,可以到参加活动的线下实体店消费。首期消费券的使用时间为4月29日12:00至5月14日12:00。

需要注意的是,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3种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其他通用券不能用于住宿、餐饮及超市购物;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各类消费券对应商家的具体名单由区级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

编辑: 王奕然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