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4日举行的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重大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一级巡视员马迎春介绍,当前,我省共建成150个公共图书馆、149个公共文化馆、145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她指出,进入“十四五”,省文旅厅更关注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将按照标准重点落实好公共文设施免费开放、少数民族文化服务、送戏曲下乡、读书看报、残疾人文化服务等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着力提升精准配送和群众“点单”服务水平,推进错峰开放,探索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建成游客咨询中心,创新文旅融合背景下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我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落实国家标准要求,规定了省级图书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72小时、州市级图书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64小时、县级图书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4小时,省级文化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州市级文化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9小时、县级文化馆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周开放时间不少于28小时,并确保基本服务项目健全,按规定组织公共文化活动。
实施标准还明确,“戏曲进乡村”项目脱贫县所辖乡镇每个乡镇每年6场,其他县市区所辖乡镇每个乡镇每年3场;“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项目省级院团每年不少于300场,州市、县级院团每年不少于9620场,保证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保护传承戏曲传统艺术。在标准实施中,鼓励广泛组织乡村村晚,培育农村群众文艺队伍,鼓励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把城市图书馆、文化馆打造成为城市客厅,把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打造成为村民学知识、长本领、享文化、健体魄、学法律的重要文化阵地。
下一步,省文旅厅将认真贯彻落实2021版标准,采取问卷和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让人民群众满意和不满意成为衡量服务到不到位的最终标准。(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