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实习记者王奕然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对美容广告的发布条件、性质、内容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指南》指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发布广告,必须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发布者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标准发布广告。另外,将对以下情形进行重点打击: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美容行业和市场的崛起,各美容机构为了抢占市场、博得眼球,不惜用各种方式来吸引消费者。比如在广告中穿插高科技名词来迷惑消费者,“体外超声波吸脂”、“手控负压吸脂”、“全层组织上提复位”、“微晶祛疤痕技术”等,让消费者带着好奇和猜想去消费。有专业人士透露,商家多会打着“高科技”的旗号,弄一些无中生有的名词来诱导消费者。更有用“包治”、“一次性”、“永久” 等字眼诱惑消费者,对此,专家表示,医学美容还远未达到如此完美无缺的地步,商家描述的如此易如反掌,只不过是给消费者释放“烟雾弹”罢了。比如,2021年4月,浙江省舟山市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店里悬挂品牌沿革的宣传牌,上面印有“特性一:通过纳米科学技术,将水转换为纳米雾状粒子,利用热胀原理,打开肌肤毛孔,形成肌肤觉醒效果,把皮肤浸浴于42℃热水5min,即可防止紫外线造成的伤害多达1星期”等内容,并包含3组消费者使用前后的对比照片。当事人无法说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
本次《指南》的发布,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新作为,为构筑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新格局添加了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