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做全民健康“守门人”
2021-10-28 15:48: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入户服务(调查)、门诊接诊、健康教育讲座或宣传等渠道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 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是一份连续、完整的健康档案。

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 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编辑: 孙红亮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