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大力推动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一时间“刷脸”、录指纹成了一些小区的标配。但随着人们对隐私保护的日益重视,进小区“刷脸”的热潮正大幅趋缓,继四川、杭州等地出台物管条例限制小区物业强制业主“刷脸”后,云南正在举行的《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立法听证会上,也提出物管不得强制业主刷脸、录指纹。可以想见,今后智慧安防小区的建设必须在安全管理与隐私保护上做更多兼顾,以提升人们对数据安全的信心。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明确,包括人脸识别使用的面部特征信息在内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明确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受到法律保护。有物业从业人士认为,小区门禁的智能化改造是目前的主流趋势,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力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但现有的小区人脸识别门禁大多处于没有明确监管的“灰色地带”,建设门槛低,为未来可能发生的数据泄漏等事故带来极大风险。而人脸、虹膜、指纹等属于敏感信息,比如支付都能仅凭这些信息进行,这类具有唯一专属性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势必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都产生无可挽回的祸患。从全国各地看,随着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进社区现象增多,公众对规范人脸识别、保护个人信息的呼声日益高涨。有些城市也已经开始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强对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的管理,比如杭州成为在物管条例中全国首个明确禁止物业强制人脸识别的城市,云南此次也明确提出类似意见,正是响应了人们此种担忧。
有数据统计,在警方通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案中,物业往往是主要信息“泄露源”。《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不得强制业主刷脸录指纹,相当于在政策面上多设了一道“安全闸”。避免了部分小区在技术层面尚未足够成熟、信息安全保障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强制上马人脸识别设备。而对“刷脸”技术存疑、对数据保护措施不放心的业主来说,也有了可以拒绝的政策支持。当然,也必须认识到,新规的制定旨在规定生物识别信息不能作为唯一验证的方式,而非完全排除使用。从长远来看,智慧安防小区的建设必定将渗透到更多的小区,所以,逐步建立起对人脸识别技术全流程的监管,对安装人脸识别设备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明确数据如何储存和保护,以及数据一旦发生泄漏后如何处理,从整个链条的各环节都加强配套性的技术和监管手段,才是提升人们对“刷脸”信心的关键,也是今后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成功的基石。(昆明信息港首席评论员 周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