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记者从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服务协议签订仪式上获悉,昆明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昆明市2020年基层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实施方案》(昆医保通〔2020〕75号),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了20家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承担昆明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配送工作。
仪式上,昆明市医疗保障部门与配送企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这意味着昆明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迈上了一个台阶,将促进昆明市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更加科学和规范,管理更加公平、公开、公正。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闫晓陵介绍,基层医疗机构点多面广,药品配送工作任务艰巨,特别是不常用药品配送,量少利薄,这就要求配送企业要站在民生保障的角度做好配送工作,不能选择性配送,只要基层有需求,不管山高、路远,也要按要求及时配送。要有契约精神,不能量少利薄就不配送,或者以没有药品缺货为由,拒绝配送,要提高配送率、及时率、到货率,要严格执行“两票制”等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对配送过程中出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及投诉举报,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报告。确保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及时到位,不留死角,不因药品配送问题影响基层医疗机构医治患者。
据介绍,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闫晓陵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按照《管理办法》和服务协议客观公立地开展监管工作。要建立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采购信息监管平台,根据配送企业配送基层药品的配送率、及时率、到货率和执行“两票制”等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工作进行考评管理。每年按企业月平均分进行年终考核排名,连续两年年终考核末位的企业实行末位淘汰,取消配送资格;配送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在考评工作中,要强化作风纪律,做到公道、廉洁,要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增加透明度,配送企业存在行贿受贿、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票否决,取消配送资格。
《管理办法》指出,配送企业应通过药品采购平台及时接收基层医疗机构采购计划,网上响应后按基层医疗机构要求组织配送。配送工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保证用药的原则。药品配送率应达到80%以上,一般药品48小时内送达,偏远乡镇72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8小时内送达,节假日正常配送,确保临床用药需求。
据悉,该《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昆明市有关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管理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赵维)
昆明市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名单:
1、云南东骏药业有限公司
2、上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3、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4、国药控股云南有限公司
5、云南众合药业有限公司
6、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8、云南腾瑞医药有限公司
9、云南粤康医药有限公司
10、云南佳能达医药有限公司
11、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
12、云南鸿润药业有限公司
13、云南云红药业有限公司
14、云南嘉德瑞克药业有限公司
15、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16、云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17、云南新世纪药业有限公司
18、云南同云堂医药有限公司
19、云南康禾医药有限公司
20、赛尔福医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