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孙红亮 记者获悉,6月30日,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正式上线,横向到边联通各行业各部门,纵向到底贯通省、州(市)、县(市、区)的信用信息大数据平台建成运行,标志着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入新阶段。
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以“1(省级)+16(州市)+129(县区)”模式一体化建设信用网站集群和信用数据库,包括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五大类数据库,集数据归集、数据分析、信用核查、信用服务四大功能,包含数据共享交换、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监管等应用模块。
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集中部署、分级应用”的原则,建设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全国首创。平台既实现政务部门矩阵式管理,又满足各级用户的数据权限和功能菜单权限的独立需求,实现联合奖惩、信用综合监管、信用修复等信用应用系统一体化业务建设和信用数据的无缝对接与共享。
平台可提供丰富的数据归集方式,包括前置机、接口、平台直接上报、离线上报等方式,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设定数据校验规则,包含单字段校验,复合校验,编码合规校验等。同时,提供良好的用户体验设计,帮助快速定位、处理因不符合数据规范造成的异常数据。可以提供丰富的线上、线下信用核查、批量查询、红黑名单比对、联合奖惩通报等信用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建立评价模型并对其进行管理,以满足各类评价模型的配置管理与测算需要,提供对各类信用主体信用评价的服务支撑。
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国家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配套提供贯穿事前、事中和事后信用新型监管的服务。事前基于信用主体承诺事项的进行结构化管理,并对承诺践行情况进行追溯管理,开展信用承诺的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服务。事中支持1+N模式(公共信用评价指标+行业信用评价指标)的评价模型架构,并据此对信用主体进行分层分级监管。事后通过信用修复、联合奖惩实现新型监管方式。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完善云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以平台为基础、以数据为支撑、以应用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