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将小区公共收益发给业主
4月3日上午,茭角塘小区的业主们高高兴兴拿着房本从业委会手里领取了小区的公共收益。
一大早,茭角塘小区中区外就围满了前来领收益的业主,大伙脸上都是笑容满满。据了解,茭角塘小区在2016年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于2017年与国资停车管理公司合作,将小区一条公共道路划出了45个停车泊位。如今有了收益,业主委员会便发出通知请各位业主前来领取。
业主委员会成员介绍说:“这条路是属于大家的,收益应该我们每个业主都有,都可以享受这个待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据了解,每位业主能领到40元钱。
业主:“我很高兴收到这个,并不是因为40块钱高兴。是他们这样做让大家非常满意。”
业主:“这能保护我们业主的一点权益。”
业主委员会介绍,茭角塘小区建于90年代,属于老旧小区,目前有1268户住户。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希望能替广大业主维护好大家的权益。
小区发钱引分歧
可是这个行为,有人高兴,有人却不满意,认为公共收益发放不合理,记者于是前往了该小区进行走访。
上午十一点,菱角塘中区业委会几名工作人员仍然在向业主发放收益。
业主:“这个业委会可以发钱吗?”
业委会成员:“业委会就是代表小区维护合法权益的组织。”
不少业主会对收益来源进行询问,业委会解释:茭角塘小区在2016年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于2017年与国资停车管理公司合作,将小区一侧公共道路划出了45个停车泊位,通过收取车位月租和临停车位的费用构成了这笔公共收益。针对业委会该不该发放这笔费用,也引发不少业主质疑。
业主:“昨天也是偶然他们把我拉进群,我才知道有这笔钱。”
业主:“如果是利用小区的公共设施或者是大家业主的创造出来的收益,我一直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收益。”
业主:“我认为受益人应该是交物管费的业主,如果像这样乱发,不交物管费也去领,对我们的权益是侵害。”
部分业主们认为,如果不是现在发钱,自己根本不知道小区与国资公司的合作,甚至产生了收益。对此,有业主要求业委会主任交出了公章。但也有业主认为,业委会就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业主:“我很支持啊,虽然钱不多,但是我可以不要,以后作为小区管理费用,可以给业主委员会自行处理。但是他们作为第一届委员会发出来给大家,我们很感动。”
对此业委会主任说,他们也想召开业主大会,可惜困难重重。
菱角塘小区业委会主任阮天智介绍:“业主里老年人居多,好多人对业委会、法律法规不太清晰。我们召开业主大会,无法召开。1268户来了20几个人,一样都说不出来,就是吵,这种结果导致了菱角塘小区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现在也选不出来。在这个背景下,我们业委会这两年更多的代表业主行使权利。”
律师观点
对此律师表示,小区公共收益是利用小区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经营而产生的剔除全部支出成本的相关收益。对于小区公共收益,应该由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共同管理,业主委员定期监督公共收益的相关情况。而本案中,仅有业委会参与了区划、收益、发放权益的全过程。因此,每个环节业主都享有知情权。
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古心沺:“我们认为在小区划分车位出来的时候,就需要通过业主大会,经建筑面积占总面积过半以及人数占总人数过半的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车位的划分,并且租赁给他人。”
并且租赁以后享有的收益,也需要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再次,在发放权益时,也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古心沺说:“在本小区涉及老年人众多,可以通过征询意见的问答的方式或是书面的方式,向各业主进行相应的意见征询。得到两个过半数人数同意的情况进行发放。”
律师建议,为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在业主大会拟定管理规约时,就应该提前明确公共收益的管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