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招聘转到线上 云南省人社厅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不中断
2020-02-11 19:19:22      来源:昆明信息港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江枫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江枫/摄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在暂停现场集中活动的同时,加大招聘岗位信息收集力度,充分运用网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信息,将线下招聘转到线上,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不中断,让农民工朋友在家就能得到快捷的务工信息服务。”2月11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石丽康,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说。

全面摸排辖区内返乡农民工情况及时上报

石丽康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人社厅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人社职能,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做好应急预案,从公共就业服务、社保经办、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方面,研究出台各类政策措施文件22个,有序做好农民工返程及企业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省人社厅还及时印发了《致广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一封信》,提醒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正确认识疫情传播形式,注意个人安全防护,并通过网站、微博、微信、自媒体和基层信息公告栏等渠道,推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络服务平台,倡导服务对象通过网络平台“不见面”获取各类公共服务。

为了防控疫情,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摸排辖区内返乡农民工情况,重点摸排从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农民工人员的具体情况,实行摸排信息省、州、市、县层层日报制度,县级人社部门及时反馈县级卫健部门,同时上报省厅,省厅向省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

期间,省人社厅成立16个督导组,明确16名处长任组长对口联系16个州市,督促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防控方案、工作要求,着力做细做实。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对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返乡务工人员的摸排工作,数据及时移交了卫健部门。

线下招聘转到线上,线下培训向线上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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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江枫/摄

石丽康介绍,为了做到疫情防控和就业服务“两手抓、两兼顾、两不误”,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就业服务推进2020年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将线下招聘转到线上,线下培训向线上转移,充分运用“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和职业技能培训APP”等工具,收集培训意愿,灵活开展视频培训、远程培训,做到就业培训不聚、不断、不停。

省人社厅还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进一步明确农民工参加线上培训后,经过考核认证,可以和参加线下培训一样享受培训补贴,其中的贫困劳动力还可以领取生活费补助。

出台稳就业工作方案,及时收集就业信息发布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还主动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省外务工人员集中地区,特别是与云南主要劳务输入地的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5省市人社部门对接协调,收集岗位。目前,共收到5省市379家用人单位、723个门类、10万余招聘岗位信息,已全部及时通过“就业彩云南”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公开发布。

省人社厅还专门出台了稳就业20条工作方案,并与财政、交通运输、卫健等部门积极协调,准备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免费体检,采取统一的组织运输(包车、专列、包机)等方式,把外出务工人员“点对点、门对门”安全、按时送到工作岗位,让用人单位安心、放心,让外出务工人员开心、顺心前往工作岗位。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会按照介绍成功就业人数,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省人社厅还计划在昭通、怒江、文山等地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目前已做了有外出务工意愿农民工信息登记、用工信息对接、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联系车辆安排、卫键部门联系农民工体检等前期工作。

及时发布企业复工信息,做好返岗务工防疫宣传

为了切实做好农民工返程复工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省人社厅建立了厅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及州市人社局局长、副局长参加的全省人社督导工作群,及时传达省厅要求和加强沟通联系;坚持16名处长对口联系州市,重点督导农民工转移就业工作和权益维护保障。

下发了《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明确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要指导、督促企业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且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还要根据春节假期调整和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发布,同时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

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开复工时间。

石丽康强调,各地人社部门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要指导劳动者做好防疫保护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他们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

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要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则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省人社厅还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省内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符合返岗条件的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要求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昆明信息港 记者江枫)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