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交警想跑 昆明这位三轮车主竟驾车绕S拖拽协警150米远
2019-11-19 17:25:19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在昆明市嵩明县交警大队民警和协警整治三轮车过程中,三轮车师傅马某看到前方在查车,他掉头想跑。这时,协警张某上前拉住了三轮车,但马某不顾及张某的安危,骑着三轮车在路上行驶S路,试图甩掉张某。三轮车拖拽张某150多米后,张某因受伤才松手。近日,嵩明县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1年。

三轮车拖拽协警150米受伤

今年5月28日晚8点左右,嵩明县交警大队民警带领协警来到嵩明某收费站路口开展检查工作。马某驾驶的三轮车行驶到路口处距离协警张某20米左右时,见到查车就把三轮车停了下来。

张某看见不远处的三轮车,便朝马某喊了几声,要求三轮车师傅马某配合检查。马某没有回应,当即调转车头就想离开。张某见状,走到马某车前要求其配合检查。

当时,张某的手正拉着三轮车车门。没有驾驶证的马某因惊慌失措,突然发动车子驾车便跑,拖拽着没来得及放手的张某。

三轮车行驶中,其他民警及张某一直叫马某停车,马某仿佛没听到,反而驾驶着三轮车忽左忽右绕S试图把张某甩下车。

拖拽过程中,来往车辆很多,幸好有一驾驶员将车开到张某旁边路段,将来往车辆隔离,才避免了张某被来往车辆撞击、碾压的事情发生。

被拖拽了大约150米后,张某膝盖等部位因受伤便放手了。马某见已无人拖拽,驾驶着三轮车继续逃跑。受伤的张某被同事送往医院治疗。

最终,民警骑车追上了马某,将其拦下。

妨碍公务被判1年徒刑 

拒不配合检查,驾车拖拽协警,在道路上横冲直撞,马某为何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呢?

检察机关指控:马某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

庭审中,马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悔罪。马某指定辩护人认为,马某年岁较大,文化程度不高,在案发前,曾有两次被交警处罚的行为,对交警的处罚已怀恐惧之心,且在案发时并未发现有人拉车,妨碍公务情节轻微,马某而且身患多种疾病,且其儿子在事发后,向张某道歉并进行了赔偿,请求法庭对马某从轻处罚。

嵩明法院审理查明认为,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于是,嵩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马某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柏立诚

编辑: 黄彩英 责任编辑: 俞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