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举行第三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市残联供图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通讯员孙莹)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广大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要重视残疾人健康,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
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2018年10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这是我国着力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
2018年9月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建立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0-6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康复的黄金期,被称为“抢救性康复期”。在这一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对残疾儿童开展科学有效的康复,能最大限度地弥补他们的先天缺陷,最充分地挖掘和发挥他们的潜能。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关心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十二五”以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实施各类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状况显著改善。但是,残疾儿童康复保障制度不健全,康复服务供应不充分,仍有部分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未能得到及时的康复救助,因此,建立符合昆明市情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十分紧迫、必要。
2019年6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项目救助向制度化保障转变,有助于减轻残疾儿童家庭经济负担,增进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
近日,昆明市残联理事长马文森就《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记者:请介绍一下昆明市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总体要求。
马文森:《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2025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专家组对2018年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承接机构进行检查。
记者:《实施意见》在救助内容上有哪些扩展?
马文森:《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制度内容、组织实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中提出了建立昆明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制度内容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和标准、工作流程、经费保障、资金管理等;组织实施部分就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综合监管及加强宣传动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上有所放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的年龄为0—6岁。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人对残疾儿童进行评估。
结合我市实际,适当放宽救助对象的年龄范围,明确规定“0-6岁,经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记者:救助对象需符合哪些条件?
马文森:救助对象包括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具有昆明市户籍(或在昆明市领取居住证)。
2.年龄:0—6岁,经评估具有较好康复价值的救助对象年龄可延长至14岁(其中,语后聋的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8岁)。
3.家庭经济状况: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制定。
有条件的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康复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与残疾儿童做游戏。记者李丹丹/摄
记者:《实施意见》在救助内容上有哪些具体要求?
马文森: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低视力患儿视功能训练、低视力患儿助视器验配及训练、定向行走训练及适应性训练、支持性服务及辅助器具适配。
——听力残疾儿童:人工听觉植入手术(包括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等)、助听器适配、听力言语康复训练。
——言语残疾儿童:发声及构音器官矫治手术、发声功能和嗓音、言语康复训练及辅助器具适配。
——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包括术后调整外固定、外固定拆卸)、康复训练(包括术后外固定佩戴中和拆除后的康复治疗、运动功能、转移功能、认知能力、言语交流、日常自我照顾、社会参与能力等)及辅助器具适配。
——智力残疾儿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孤独症儿童:认知、情绪及行为管理、社交能力、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领域的康复训练。
昆明市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在云大医院呈贡医院启动。
记者:救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马文森:主要包括下列类别。
——手术类:手术相关医疗费扣除医保付费外的个人自付部分最高补助2万元(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费含植入手术、术后开机及4次调机费)。
——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辅助器具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每人最高补助1000元(含产品及评估适配费用);装配假肢、矫形器,每人最高补助5000元(含部件材料及制作费用);助听器最高补助6000元(含全数字助听器2台、验配及1年内调试);人工耳蜗产品最高补助7万元。
——多重残疾的:按照相应残疾类别救助标准给予补助,同一类救助服务同一年度内仅补助1次。
需持续进行的手术治疗、康复训练,救助年龄范围内,每年可申请1次康复救助。
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根据本地经济状况、残疾儿童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可适当增加救助内容,提高补助标准。
记者:残疾儿童如何得到康复救助?
马文森:有以下步骤:
1.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自愿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提供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或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申请有困难的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教育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2.审核。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由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残联与同级民政局、扶贫办进行有关信息比对。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县级政府规定。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残联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决定有异议的,可按照规定提出复议。
3.救助。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4.结算。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残联审核后,由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在救助限额标准内据实结算。
康复机构属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对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康复诊疗项目,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按医保规定先从医保报销,个人自付部分再按照规定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