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受贿近千万 获刑11年
2019-04-19 12:46:0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综合 3月29日,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原总队长梁正军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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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显示:

2001年至2017年期间,梁正军利用担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兼大理市公安局局长、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普洱市公安局局长、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79.4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曲靖中院一审判决,梁正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法院查明:受贿提拔下属,充当保护伞,为工程承建商谋利

2004年至2017年期间

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甲承建普洱市看守所警犬训练基地水电工程、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训中心水电和消防工程、普洱市景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水电和消防工程、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行政拘留所水电和消防工程、普洱市江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水电和消防工程、普洱市澜沧县戒毒所水电和消防工程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杨某甲所送人民币共计198万元。

2008年至2012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乙承建普洱市看守所第三标段、普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考训中心、景东县公安局办公楼等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杨某乙所送人民币共计192.6万元。

2008年至2015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对公安机关查办胡某出资经营的带有赌博性质的思茅区金通游戏室、思茅区永利游戏室、景谷县金通游戏室进行干预,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胡某从普洱市交警支队获取了云J×××××、云J×××××、云J×××××车牌,多次收受胡某所送人民币共计122万元。

2001年至2013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李某甲承建大理市公安局戒毒所、大理市公安局宿舍、普洱市公安局办公大楼等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李某甲所送人民币共计80万元。

2012年至2014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米某承建景谷县公安局益智、景谷、半坡派出所改扩建工程项目及景谷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景谷县公安局景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和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提供帮助,两次收受米某所送人民币共计70万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吴某承建普洱市公安局通用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调试工程和江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工程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吴某所送人民币共计80万元。

2011年至2013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黄某承建普洱市公安局办公楼外墙装修工程建设项目提供帮助,两次收受黄某所送人民币共计31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甲顺利推进普洱市公安局团购小区工程建设提供帮助,收受陈某甲所送人民币30万元。

2008年至2013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汪某承建普洱市公安局综合楼绿化工程项目、江城县公安局办公区绿化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汪某所送人民币共计25万元。

2010年至2011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陶某承建的普洱市公安局看守所第一标段建设项目拨付工程款提供帮助,多次收受陶某所送人民币共计17万元。

2010年至2016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陈某乙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陈某乙所送人民币共计62.6万元。

2012年12月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安排李某乙为其支付购买1套(8件)红酸枝木家具款人民币17.145万元。

2009年至2012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杨某丙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杨某丙所送人民币共计6.8万元和玉石手镯2只。经鉴定,2只手镯价值人民币1.325万元。

2009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谋取职务提拔、调整,于2013年8月让王某为其做黑酸枝木家具1套(19件),花费人民币7万元。

2015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受杨某甲所托,向时任景谷县公安局局长的邓某打招呼,要求景谷县公安局从轻处理叶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两次收受杨某甲所送人民币共计36万元。

2010年至2016年期间

被告人梁正军利用职务便利,为许某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多次收受许某所送人民币共计3万元。

梁正军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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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正军,男,汉族,云南宾川人。1962年2月生,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1978年10月至1980年8月在云南省公安学校学习;

1980年8月至1998年4月在大理州宾川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民警、副局长、局长;

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2001年1月至2008年7月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2001年1月至2006年3月兼任大理市公安局局长);

2008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普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云南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总队长。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