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铜充黄金竟骗得44万元 行骗者被判刑8年
2019-03-01 08:40:28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只有小学学历的曾某某用价值100元的铜锌合金冒充黄金,并骗得梁某等人44万元。曾某某虚构事实,诈骗公私财物,被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一直以来,黄金因保值性高受到不少人的青睐,想要购买黄金,很多人都会选择正规黄金卖场,价格自然也不便宜。然而梁某等4人就因曾某某一句“比市场价便宜”,最终被曾某某骗走44万元。

 2014年8月,自称是云南某学院招生主任的曾某某委托杨某去文山州富宁县招生,梁某为了自己的孙子能上学,便跟随杨某到昆明看学校。令梁某想不到的是,此时他已经陷入曾某某设下的骗局。晚饭时间,曾某某招待梁某吃饭,并趁机在饭桌上拿出几根金条问梁某:“你们村是否有人需要金条?我这儿有不少。”梁某称,该金条市场价是18万元,因梁某配合他的招生工作,可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梁某。

 同年10月,梁某和同村另外3人一起,再次来到曾某某家中,分别以1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4根金条。20多天后,梁某带着金条去金店准备打金项链,才被告知金条是假的。购买到假金条的梁某没有报警,直到2017年11月,得知和自己一起购买金条的另外3人买到的也是假金条时,梁某等人才想到要找曾某某讨个说法。而此时,曾某某早已联系不到,几人才急忙向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12月,曾某某被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查获10根金属条状物。

 经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检测,曾某某卖出的4根黄色金属条状物经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为铜锌合金,每根价值100元;另外10根黄色金属条状物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为铜合金,每根价值70元。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曾某某采用虚构所售的黄色金属条状物为金条的作案方式,以每根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向梁某等4名被害人出售黄色金属条状物共计4根,以此诈骗得梁某等4名被害人现金人民币共计44万元。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曾某某辩称,自己只认识杨某,并以36000元的价格向杨某卖过3根金条,并不认识本案中的梁某等4名被害人,且他自己并不知道金条是假的。

 对此,检察机关出具证据显示,物证及多名证人证言、证人辨认笔录及照片等都能与证据中的细节相吻合,可一致证明曾某某确实以每根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向4名被害人出售4根“金条”的事实,故法院对其辩解不予采纳。

 综上,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决,曾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编辑: 金玉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