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19日零时起上调为2元
2019-04-17 22:05:2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全媒体记者王绍芬) 4月17日,记者从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获悉,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联动机制》),从4月19日零时起,在保持现行出租汽车营运基础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出租汽车驾驶员每趟次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由1.5元调整为2.0元。

根据《联动机制》,鉴于目前昆明市92号汽油市场价格已上调为7.13元/升(按照92号汽油对应原93号汽油来计算),在保持现行出租汽车营运基础价格不变的基础上,出租汽车驾驶员每趟次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由1.5元调整为2.0元。

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在市出管局综合业务科处领取到新调整的燃油附加标签,接下来将开展标签更换工作。届时,新的燃油附加费标签将粘贴在副驾驶位置前方,便于执行。

编辑: 刁凤云 责任编辑: 苏雯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