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0元 东航云南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2018-06-05 20:31:03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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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上官艳君 从东航云南公司获悉,自2018年06月0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该公司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东航云南公司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具体调整内容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0元。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上述每位旅客的燃油附加费收取人民币0元,即免收。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调整日期之前已经销售的客票,按原征收标准执行,不退还差额。
目前,昆明航空、国航、瑞丽航空、春秋航空等航空公司均宣布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