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俞逍 为全面加强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印发了《昆明市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方案》要求,昆明市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在2019年年底,全市校园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全市学校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影响恶劣或引发重大舆情的食品安全事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比例达70%,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比例达100%,城区中小学校食堂监督量化良好(B级)以上等级比例达90%,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率、整改率均达100%。
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各级学校要开展自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突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重点对象,突出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重点品种,突出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户外占道或流动的食品“三小”经营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抽查学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校长(园长)的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此外,还要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各级教育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集中用餐岗位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家长学校陪餐制度。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堂和外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责任,加强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监督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卫生健康教育,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通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医疗诊断和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健康的损害。
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使用来源不明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餐具和饮具,以及加工制作过程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开,列入“黑名单”管理,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