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全部下放
2019-03-15 10:50:09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周硕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昆明市日前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8项,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下放至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或电力消费量2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州(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至5000吨标准煤或电力消费量1000万至2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县(市、区)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2000吨标准煤或电力消费量500至10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去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下放。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管理效率,我市将承接省级部分和市级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全部下放,提升全市行政效能。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将继续做好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审查工作规范流程,不断探索创新行政服务方法,提高审批效率。

编辑: 甘凌菲 责任编辑: 钱嘉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