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2月18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晓红向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案件101195件,其中,对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21人,提起公诉197人。
公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61名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9866人,提起公诉15163人。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及暴恐、邪教犯罪,批准逮捕38人,提起公诉36人。
全市检察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194人,提起公诉261人;办理涉嫌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3人。办理“6·29”周权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24”恶势力犯罪团伙损害滇池生态保护区案件。
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79人,提起公诉3161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侵犯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批准逮捕4402人,提起公诉5005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1937人,提起公诉2154人。
督促152名犯罪嫌疑人恢复生态原貌
全市检察机关还重点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15人,提起公诉270人。依法督促15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替修复等方法恢复生态原貌。
围绕生态环境、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9件,依法向环保、国土、林业、水务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56件,行政机关已整改359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损毁和违法占用林地605亩。
批捕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犯罪嫌疑人60人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11人,提起公诉787人;批准逮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犯罪60人,提起公诉69人。
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准逮捕11人,提起公诉37人,对食品药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开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6件。
依法惩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78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267人,提起公诉250人。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9件撤案162件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159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引入心理干预,提供法律援助,启动司法救助,全力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少捕诉少监禁”原则,全市检察机关去年不批捕、不起诉35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77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801人,减少社会对立,修复社会关系。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做好检察环节刑事司法救助,向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248万元;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支持起诉121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00余万元。
此外,还积极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19件,监督撤案162件,纠正漏捕479人,纠正漏诉29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36件(次)。
对审查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73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3件,提出量刑建议4828人。
全市检察机关去年还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4128件,纠正执行不当2544件,同比上升41%,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844件,同比上升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