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察院将选任95名人民监督员
2017-01-31 12:08:1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昆明日报 记者毛韵心 近日,昆明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95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这是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12年以来首次采用外部选任管理机制,这将更加有利于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
本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要求报名人员为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31日。
此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主要职责是对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延长羁押期限决定违法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等11种情形实施监督;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开展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或者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
昆明市检察机关从2004年10月开始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全国最早试点的地区之一。截至此次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前,全市检察机关已选任人民监督员233名,共监督评议案件387件,其中不服逮捕决定的10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287件,拟作撤销案件处理的92件,对检察机关依法公正地办理案件发挥了积极作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