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信社原理事长万仁礼因受贿罪一审获刑6年
2019-01-23 17:45:33      来源:春城晚报

近日,红河中院对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万仁礼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万仁礼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万仁礼先后利用其担任云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主任、理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方某等13人所送人民币2235000元及价值计人民币1055000元的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两张,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290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仁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万仁礼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万仁礼真诚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万仁礼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万仁礼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春城晚报 记者柏立诚)

编辑: 刁凤云 责任编辑: 劳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