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统一规范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医保参保人若发生危急重症,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产生的医疗费、打120的急诊抢救医疗费,均可通过医保报销。
急诊抢救类型有四类
《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急诊抢救类型有四类:一是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二是参保人员由于发生危急重症,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时,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72小时内不间断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三是参保人员在救护车上急诊抢救时的医疗费;四是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紧急抢救需使用现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外药品的医疗费。
120医疗费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属于办法规定支付范围内的,按照各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结算。急诊抢救时使用现行《目录》外属于急诊抢救的药品,个人先自付30%,余下部分按统筹地规定的报销比例结算。使用现行《目录》外其他药品,按全自费结算。《办法》要求各统筹地医保部门将120急救中心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视同基层医疗机构。120急救中心救护车出车产生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本办法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实行直接结算。未实现联网的,可参照前款报销办法结算。(罗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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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可申请医保基金垫付
如果被人打伤,凶手还跑了,囊中羞涩该如何住院就医?如果你参加了医保,就可以试试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
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参保人)。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属于第三人责任的医疗费用,可申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在提出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申请时,需由参保人员或家属通过法律途径或者其他途径,证明第三人拒不支付或确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后,才可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对于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直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必须在医疗费用结算时提出。提交申请时,需一并提交所有医疗费用的预结算单等资料;属于刑事伤害的,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属于交通事件的,应提供交通管理部门证明;属于其他第三方责任造成的,应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书。(罗南疆 李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