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是军人的生命”,这句话当过兵的都知道。“崇尚荣誉”也是我们当代革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可见荣誉即是我们的动力,也是我们的目标,荣誉也是激发我们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就很好解释了荣誉对于军人来说的重要性。但若是一味的追求荣誉,特别是演变为对物质奖励的刻意追逐,却反而容易导致集体意识、楷模意识和国防意识的弱化,不利于军队、国防、社会的健康发展。
首先,从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看。建军97年来,我军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军人的牺牲和奉献,决定了军人履行义务的社会价值不能仅仅用物质待遇的高低来衡量,更要强调精神收益的多少。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价值观日趋多样、人们更加注重物质利益的今天,更要求我们把崇尚荣誉作为特有的精神支柱。
其次,从定性的角度来看。面对荣誉和奖励,我们应该理性地去看待。一方面,要认识到荣誉和奖励是一种肯定与激励,是对我们取得成绩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鼓励,他会引导着我们再接再厉,不断前进。另一方面,要认识到荣誉和奖励是附加的,我们更应该追求事业本身的成长、进步、成功本身带来的价值与意义。另外,凡事有度,不可仅为荣誉和奖励去奋斗,更不可过分地追求荣誉和奖励。过分地追求荣誉与奖励可能会让人迷失方向,甚至忘记了当兵的初衷。
再次,从国家抚恤优待政策看。我军历来坚持“精神为主、物质为辅”的奖励原则,这种传统已经转化为全军广大官兵努力践行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而对于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国家历来也是高度重视,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颁布实施了《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对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抚恤优待、褒扬激励等方面给予服务保障,体现了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可以说是做到了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保障,体现了军人作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特性。但我们也要看到,我们的抚恤优待还需要坚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精神与物质并重”等原则。国家既要积极提升抚恤优待的质和量,也要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而我们退役军人本身,也要理性看待物质优待和精神优待,一方面要正确认识“优待来源于服务人民、献身国防”,正是因为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做出过奉献,理应受到尊崇优待;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的优待与当兵的初衷背道而驰”,过于强调物质奖励,有损人民军队和革命军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