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宜良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融入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采取“123”工作法,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打造行动,以创建工作新成效助力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紧扣“一条主线”
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础
一是强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工作方案》要求,立足宜良县实际,县委印发实施《昆明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暨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宜良县工作方案》《宜良县贯彻落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方案》,调整充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全域全业全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是聚共识。巩固抓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印发《宜良县全覆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学习计划,通过各类培训班培训党员干部2000余人次。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学校”宣讲活动运用宜良融媒App、“宜良之窗”“宜良统战”微信公众号等5个县级主流媒体平台,宣传宜良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
三是抓落实。印发《宜良县2023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工作推进会、互观互检等形式提升创建工作质效,对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安排、落实,各创建成员单位按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抓实“两个纳入”
推进全域全业全民参与创建
一是发挥“两个纳入”监督作用,促进创建责任落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巡察、年度目标“大赶考”和“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建立共创联动、监督检查等责任落实机制,增强全域全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责任意识,按季度通报各单位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二是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提质扩面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测评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把创建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锋”评选活动作为“五个先锋”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争取中央衔接资金500万元,实施耿家营乡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乡镇工程建设,打造种在大地上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
三是引导各界人士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建成宜良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荣与共实践中心,在8个乡镇(街道)分别设置分中心。组建“民族团结进步企业联盟”,110家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百企兴百村”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贯彻“三项计划”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广泛开展群众性交流活动、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民族联谊活动,举办九乡猎神节、山后樱花节、宝洪茶祭茶节、三角梅文化节等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6次,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
二是以花为媒,实施“旅游+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培育和建设了一批以花卉植物为主题的樱花谷、冬林苑、宝洪茶山、麦地冲、两红两湾等旅游景区,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计划,让游客在观赏美景、体验文化的同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心,让旅游景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的有效载体。
三是实施“绿美+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以“绿化家园、美化乡村”系列主题活动为抓手,举行“植此青绿 绿美宜良”主题活动,引导各族群众结合实际绿化庭院,在庭院装饰上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元素,种植民族团结进步石榴树,增强各族群众“我爱我家”的责任感和意识感。
四是实施“文化+民族团结进步”行动。印发实施《宜良县贯彻落实“石榴红”工程行动方案》,争取省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万元,实施宜良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和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建设。挂牌一批石榴红阵地,其中,宜良石榴红家园4个、宜良石榴红驿站4个、宜良石榴红工作室3个、宜良石榴红研学基地3个、宜良石榴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个、宜良县石榴红非遗教育基地1个、宜良县石榴红书屋2个。打造各民族文化交流共享平台,组织各族青少年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教育”主题活动,以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为主题,举办书画展活动,不断丰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渠道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