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融荣与共 幸福盘龙”为主题,以“十进+N”创建活动为载体,创新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商圈(楼宇)”系列活动,着力构建“一核两带一片区”创建格局,积极融入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滇池示范圈”建设大局,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断唱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时代主旋律。
“三强化”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区属46家单位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出台“示范区创建行动方案”“‘十进’活动实施方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覆盖”等文件,把创建目标任务纳入统战、民宗目标责任书。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成功创建各级各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基地)167个。在各商圈(楼宇)推行“民族团结+‘新阶层’”工作模式,全区创建正在向全民参与、全域覆盖方向推进。
以“八抓实”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一是抓实“以上率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相结合,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是抓实“关键少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员干部专题培训64期,组织党员干部到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参观学习,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社区(村)“两委”成员培训“必修课”,将广大党员干部培养成民族政策的忠实贯彻者、践行者。
三是抓实“国民教育”,全区218所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题课,创建74所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全面开展“五旗五徽五观五认同”“新时代好少年”等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深植孩子心间。
四是抓实“线上线下”,组建“红石榴志愿宣讲团”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打造11个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公约。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
五是抓实“精准滴灌”,创作庭院京剧《闻一多》等一批文艺作品,开展巡演100余场次。组建“盘龙同心宣传队”“老兵宣讲团”“银发宣讲团”等10个品牌宣讲团巡讲230余场,向全社会展示近年来的创建成果和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精神风貌。
六是抓实“深化内涵”: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教育实践基地,拍摄创建宣传片,推动创建成果向理论成果转化。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类主题公园、广场、街区、教育基地、现场教学点38个,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七是抓实“凝心铸魂”,设计“融荣与共 幸福盘龙”创建logo,打造茶马古道示范街区、“中华锦绣园”和浮雕建筑“华夏广场”,以旅游景观展示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打造“龙泉古镇”“院士之乡”“西南联大文化”品牌,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八是抓实“公共服务”,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力度,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交融。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氛围,促进各族人民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语言相通、心灵相系、命运相连。
以“六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生命科技创新区、金融服务集聚区、人文交流核心区4篇“文章”,着力打造楼宇(总部)经济,“3+1+3+N”产业体系不断完善,连续4年被评为云南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进位县、先进县,获评“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十强县”称号,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奠定雄厚经济基础。
二是着力加快共同富裕,建档立卡贫困村、户、人口全部退出,实现贫困人口清零。开展扶贫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23个项目,完成110个美丽宜居乡村和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是着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建制村公路通达率和道路硬化率均达100%;全区实现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城市更新改造拆除建筑360万平方米,完成20个老旧小区改造,抓实23条道路提升改造,“雨污分流”全面开展。
四是着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将公共财政支出的近70%投向民生领域,符合条件的城乡各族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贫困人口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以全省最高分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验收,为各族学生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五是着力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牢固树立“两山”理念,驰而不息打好“三大保卫战”,盘龙江等5条入滇河道监测断面年均水质100%达标。开工建设国家植物博物馆,铁冲村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获国家级表彰。森林覆盖率达64.42%,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5%以上。
六是着力夯实创建堡垒,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十进+N”创建,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商圈(楼宇)”活动,打造各级各类示范点166个。依托北京路党建示范带、盘龙江流域生态保护区、北京路商圈楼宇资源,打造“红绿金”3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示范带,着力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核两带一片区”创建格局。
以“六深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打造北京路党建示范带,打造“楼宇+金融+科技”党建联盟。在社区推行“1+N”党建联盟,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融入“三有一化”党建责任网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与社区民族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深化“五级治理”,优化完善“区—街道—社区—居民(庭院)小组—楼栋”5级网格治理体系,确保民族政策宣传到位、社情民意反馈及时、联系各族群众更加紧密。全区105个社区(村)全部建起警务室,完成警务网格与5级网格“双网”融合,进一步织牢民族团结安全网。
三是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在全省首创“议行分离”服务管理模式,推行“提议、合议、群议、决议、评议”民主协商“五议”工作法和街道、社区、居民等代表参加的“6方会谈”工作法,形成城乡居民和多元主体广泛参与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良好局面。
四是深化优质服务,加强社区、社工、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四社联动”;在多个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爱心食堂,服务各族老人、残疾、低保、特困群众;在全省率先开展“党建引领+民生小实事”,项目入选“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创新优秀案例”。
五是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先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中心(站),“一家亲”工作站覆盖所有社区(村),确保各民族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同政策、同待遇。
六是深化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与楚雄市建立共创共建联盟,组织两地青少年开展“手拉手 心连心”活动。缅甸、越南等国家先后来考察借鉴经验做法,成为展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创建成果的重要窗口。
以“四依法”提升民族事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城市民族事务治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各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制止民族歧视行为发生。
二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协调协商化解“四步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盘龙分局金沙派出所荣获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荣誉称号;金沙社区“老王调解室”获司法部表彰。
三是依法开展援助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文件,建立社区权益维护中心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确保各族群众涉法、涉讼事务得到公正及时解决,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
四是依法维护团结稳定,建立健全三级同步监测监管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应对各种渗透破坏、违法犯罪等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和各类政治谣言、有害信息,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