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联合华东师范大学组建乡村振兴“新内生发展项目组”,以泽铁社区经验为蓝本,以增进“乡风文明、治理有效”为切入点,通过开展产业发展、民族团结、民主协商、社区自治等方面的专业服务,提炼出高校与乡村结合的“内生发展视角下乡村社区治理模式”,切实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有序促进“五位一体”协同发展。2024年3月,泽铁社区入选“第四批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坚持党建引领,树立内生发展理念
一是培育乡村能人的内生发展理念并发挥其带头作用。以典型个案梳理挖掘村中能人,注重乡村能人的发展意识与个体能力的培育,同时,通过乡村工作坊的形式,以骨干培育和协商的方式推动能人的社区参与,借助乡村能人的“带头人”角色,将内生发展的价值意蕴践行到乡村社区发展实践之中,引领乡村社区的发展。
二是在乡村居民的日常实践过程中宣传内生发展理念。通过社区活动共建、网络赋能培训等形式,对乡村社区居民及相关行动者进行思想和技术上的赋能,帮助其认识地区所拥有的优势与潜能,提高自我效能感,激活乡村社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通过共识与行动将内生发展理念内化为地方性文化资源。鉴于当前泽铁社区存在的文化松散现象,将在实践中从乡村社区共享的和谐文化着手,与居民共同推进泽铁村家风家训和村规民约建设,并将内生发展理念嵌套其中,使之成为乡村社区发展过程中发挥潜移默化影响的文化结构。
强化思想转变,推进社区化的赋能策略
一是通过教育培训、社会工作坊等形式,促进地方居民的意识觉醒,并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和平台,激发个体的社区意识,包括责任感、归属感和认同感等,从主体意识层面进行社区赋能。
二是以泽铁社区内部的群体性需求为抓手,鼓励地方精英发挥“带头人”作用,推进经济生产类组织、志愿服务类组织、文化娱乐类组织等组织建设。
三是通过联合乡村社区内外部力量,共同举办苗族文化展示活动、花山节歌舞晚会等集体活动,借助集体活动的举办,在集体实践中激发地方社区发展的主体力量,从集体行动层面推进主体的社区化赋能。
整合各方资源,推动跨地域的资源流动
一是基于乡村社区地方性资源评估,制定乡村发展策略。通过社区地图绘制等形式,在对泽铁乡村社区资源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挖掘本土自然资源、环境资源以及文化资源优势并加以整合,以此打造乡村特色产业、推进村级民主治理空间等公共设施建设、开发各类文化活动等,充分挖掘内生性资源推动乡村建设。
二是链接整合乡村社区外部资源,打破资源开发的时空壁垒。积极同乡村社区之外的社会资本取得联系,同步联结合作单位、爱心企业等在内的其他外界资源,以获取超出乡村发展所预期的新信息、资源和机会。例如引进上海圭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企业整合寻甸县经济资源,对当地经济产业进行了开发。
三是推动乡村内外资源的深度融合,促进乡村社区资源再生。根据乡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整合开发内生性资源的同时链接企业、基金会和高校专业知识力量等外部资源,并通过党建联动、数字平台建设等形式,进一步推进乡村社区内、外资源的深入融合。
四是关注多元性资源的相互关系和有机整合,结合当地特色农作物和产品,壮大乡村集体经济规模,通过特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带动乡村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
构建多方参与,强化多向度的关系实践
一是推动本土社区居民的整合参与。兼顾普通民众、骨干精英、弱势群体等不同类型主体之间的客观和主观差别,从主体层面推进由外而内的社区化赋能策略,鼓励地方居民参与到乡村社区的内生实践当中,实现由内而外的社区自主性参与。同时,借助协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寻找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和相似性需求,以促成居民在社区发展事项上达成共识,实现从利益共同体到价值共同体、行动共同体的转变。
二是推动外部市场主体的行动介入。帮助泽铁村共同搭建乡村发展的实践平台和整体架构,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以项目制发包、联系地方社区社会关系网络、外部行动主体自主入驻等方式,与企业、商家以及社会组织建立联系,吸引外部社会力量进入乡村,共同制定并实践乡村发展规划。
三是推动跨地方的多向度网络联结。搭建乡村社区的协商与转移平台,在明确乡村社区各类行动者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基础上,厘清相关利益主体,帮助地方居民采取多样化的方法吸纳行动者、调动网络中的各种资源,产生积极互动与合作,共同建立动态平衡的行动者网络。
健全体制机制,构建高韧性的治理体系
一是通过考核体系更新减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压力。以基层工作人员培训会等形式,从组织推动、社会动员、监督检查等方面推进具体管理制度的建设优化,加强基层工作能力建设。
二是通过乡村内部社会网络建构推进社区自治。加强村民民主协商会议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村级事务协商平台,推进社区民主协商意识和能力培养,增强乡村社区的有机团结和社区整体行动能力。
三是通过增强居民自主认知与行动为韧性治理注入动力。以泽铁村首届摄影风采大赛为切入点,引导村民通过镜头展现泽铁村治理成就与困境,在动态情境的发展情境中赋予乡村居民自主认知乡村社会发展及其参与行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