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富民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共创和谐美好新篇章
2024-11-25 09:53:33      来源:富民县民宗局

今年以来,昆明市富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持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唱响“融城发展、荣辱与共、共同富裕、民族团结”主旋律。

突出“三个加强” 

全面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组织召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升级版专项工作推进会,明确各专项工作组和各镇(街道)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统筹资源力量,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创建质效。制定印发《富民县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史五观五认同”教育实践实施方案》《富民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长期规划》,严格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纳入”工作要求。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创建力量。进一步充实镇(街道)、村(社区)民宗工作人员,举办民宗领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基层民宗干部自觉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拥护者、忠实践行者和有力推动者。

强化“三个注重”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强化价值统领。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民宗干部专题培训1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专题培训1期,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15场次。广泛开展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史五观五认同”教育实践全覆盖及线上知识测试,持续深化永定小学(黎阳校区)、罗免中心小学、富民一中学校小、初、高三个阶段“五旗五徽五认同”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干部群众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政策,深化对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的认识。

二是注重文化传承,增强文化认同。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组织举办苗族芦笙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1期,开展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交融创新。以传统节日为契机,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30余期,举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15期,展出作品1000余件,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种子埋在各族群众心灵深处。

三是注重视觉工程,坚定情感认同。将中国结、长城、天安门等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融入城乡风貌、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重大活动和学校,通过雕塑、美术、标识、影视、艺术表演等形式探索构建中华文化视觉形象表达体系,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拓展“三项业态” 

全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一是优势农业规模化种植。聚焦打造百亩示范、千亩连片的茭白产业目标,打造连接款庄、东村、散旦三镇的茭瓜生产基地和集散地,依托富民庄富茭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集体、村民以土地、劳动力等方式参与茭瓜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合作社新增产值50万元以上,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

二是特色养殖产业化经营。建立“党组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家庭鹅场、合作社代养、其他养殖户代养等形式,发展优质鹅苗繁育产业。鹅养殖总量达150万只,总产值达1500万元以上,带动136户417人脱贫户走标准化、科技化鹅养殖道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是本土特产品牌化发展。积极培育“薯留香”本土农产品品牌,与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开展红薯新品种试点种植,由镇供销社牵头,注册“薯留香”商标,与哆哩食品、义国供应链等公司签订供销订单合作协议,并在“拼多多”商城和“日新达、悦购”等超市开展线上、线下销售,打响优质产品品牌,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抓实“三项计划” 

全面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一是突出农文旅融合,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春城文化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幸福春城团结花开”摄影展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50余场,观演群众达25万余人次。充分发挥各地宜居宜游的自然环境优势,推出“品出富民”农文旅促消费推广季系列活动,打造以特色果蔬、田园风光为主题的2条旅游线路,在全县7个镇(街道)开展樱桃、杨梅、冬桃等8个推广季主题活动,累计接待游客365万人次。

二是突出育苗强基,促进各族青少年交流。组织各族青少年走进陆军讲武堂、省博物馆、小松园战斗纪念馆和省市名校等多类型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研学交流、“手拉手”等跨区域、全方位、多样化的各族青少年交流活动4期,鼓励学校合校混班混宿,扎实推进各族青少年在广泛交往中增进情谊,在全面交流中共同成长。

三是突出流动融居,推进各民族互嵌发展。充分利用社区“一家亲”工作站,打造以党群服务中心为重点,以便民大厅、儿童服务室、居民议事厅等功能室为网点的“1+N”特色服务阵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作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心理落差、文化差异、急难救助等突出问题,引导各族流动人口更好的融入城市社区,推动建立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增强“三个意识” 

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一是立足职能职责“重点讲”。将《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计划,发挥县普法办、县普法强基补短板少数民族普法工作队等职能作用,督促各普法成员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既广泛宣传关系各族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法律法规,又深入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二是聚焦法律六进“广泛宣”。积极探索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多元普法模式,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融联式主题党日”“法律援助”“双语普法”“以案释法”“入户宣传”“田间地头普法”等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知识,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理念。

三是狠抓纠纷调解“释法理”。以服务群众为根本,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在调解中以案释法,着力防范重大风险,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达99%,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陈港 责任编辑:陈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