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7-08 16:23:21      来源: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昆明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

工作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4〕1号)精神,规范提升全市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结合昆明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强引领,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一)强化领导机制。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负责、学校主动作为、全社会共同参与、家庭尽力尽责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纳入领导小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研究本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不少于1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县区党委书记年度教育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贯通组织体系。发挥党委政府统筹推动作用,整合各部门及社会服务力量,建强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加强县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分中心建设,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领导,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建立健全以德育副校长为责任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工作体系,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心理健康工作,推动心理健康工作常态化运行。(牵头单位:团市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区)

(三)夯实队伍基础。培育专家队伍,成立昆明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组建教育系统应急心理援助小组。加强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各县区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教研员每月至少主持开展1次教研活动,不断提升教研水平、优化教育设计、增强教学成效。壮大骨干队伍,支持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逐步扩大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到2025年全市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中学比例达100%、小学比例达30%以上。鼓励中小学探索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及学科教师作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用好志愿队伍,依托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整合优质规范的专业机构和专业团队力量,建强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为学校、社区和家庭提供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

(四)重视培训引导。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的必修内容,按照“市级示范、县区为主、校本覆盖”的思路,借助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昆明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等机构的专业力量,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每学年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低于30学时、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低于24学时、班主任不低于12学时,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探索实施学校心理辅导员ABC三级资格认证,打造专家型、骨干型、通识型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

(五)加大保障力度。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保障建设场地和经费,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80%以上。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校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拓展基地。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与班主任享受同等待遇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兼职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工作量并保障相应待遇,在职称评定中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给予适当倾斜。用好生均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等,保障心理健康工作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六)抓好考核评价。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评估与督导,督导结果作为对县区教育体育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固阵地,发挥学校主体功能

(七)提升课程活动质效。把心理健康教育嵌入课程体系、纳入教学计划,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内容。托幼机构遵循儿童生理、心理特点,创设活动场景,培养积极心理品质;中小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班团队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个年级每2周不少于1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开足思想政治课“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模块学时。用好活动载体,推动学校按主题、分阶段、依步骤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集中性活动,每年举办昆明市“5·20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日”系列活动,组织1次专家进校园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班团队会、1次“珍爱生命”主题班会;在“世界精神卫生日”、考试季、开学季和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系统连贯、切合实际的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八)注重多维融通共育。坚持“五育并举融合育心”的理念,强化课程内容设计、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发挥体育调节身心、释能抗压作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掌握1—2项运动技能,构建校级、县级、市级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横向竞争为一体的三级学校体育联赛体系。发挥美育丰富思想、温润心灵作用,广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办好昆明市中小学生艺术节,搭建美育成果展示平台,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培养1—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发挥劳动教育磨炼品质、涵养精神作用,每年5月开展劳动教育月系列活动,每学期联合文旅、团委、妇联等部门举办“劳模大讲堂”、“大国工匠进校园”、“非遗我传承”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到2025年认定劳动教育实践基地32个。(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区)

(九)强化家庭教育服务。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引导家长(监护人)主动配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校通讯软件等沟通渠道,各学段起始年级每学期组织1次全员家访,其他年级每学年组织1次全员家访,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收集需求清单,提供针对性指引、帮助与支持。每学期面向家长(监护人)至少开展2次心理健康专题培训,其中学校负责1次,教育体育部门牵头,整合工会、关工委、妇联等部门资源,利用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1次。妇联、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儿童身心健康状况,做好亲情关爱。(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市妇联,各县区)

(十)实施等级评定试点。开展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等级评定,打造一批特色学校,建设一批合格学校,推动特色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发展,形成特色学校辐射引领、地方校争先进位的工作格局。在市级层面选树正面典型,加强宣传推广,组织现场观摩、交流互动,激励学校创新举措,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到2025年,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达200所以上,主城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占比达80%以上,其他县区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占比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力争实现全部合格。(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三、抓基础,提升服务治理水平

(十一)完善日常服务体系。强化咨询服务,学校心理辅导室安排固定开放时间,向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咨询及援助服务,不具备开展心理咨询条件的学校可通过引入兼职心理咨询师、购买专业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畅通校外心理咨询辅导渠道,利用学校家长会、主题活动日、属地融媒体等向师生家长推介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等咨询服务平台,切实提升知晓度、使用率。优化建档管理,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至少开展1次全员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结合日常情况综合分析,科学规范运用测评结果,推动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并做好档案转接与追踪辅导,强化各学段联动配合;对筛查预警学生进行评估定级,实施分级干预,中低风险个体由学校做好心理疏导,高危个体及时反馈家长(监护人)并转介至专业机构治疗。(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区)

(十二)健全危机干预机制。规范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流程,健全“预防、预警、干预、跟踪”的“三预一跟”机制。探索建立“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专兼职心理教师+学科教师”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体系,依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党团骨干、学生寝室长等群体,重点关注学生是否遭遇重大变故、重大挫折及出现明显异常等情况,建立需重点关注学生动态清单并及时向家长(监护人)反馈。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心理健康风险研判会,对出现高危倾向苗头的学生及时给予干预帮助。统筹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网信、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分析报告制度和专家会诊机制,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及早发现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问题,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学生自伤或伤人等危险行为,及时转介、诊断、治疗。教育体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精神或心理健康问题学生休复学机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各县区)

四、促联动,多方融合同向发力

(十三)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力量协同。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链接赋能作用,研究建立融合多元力量、整合各方资源、聚合专业优势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推动心理健康工作组织、人才、资源等要素向学校主阵地集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规范管理和评估监督,公布一批专业规范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白名单”,并根据监督情况定期动态更新。民政、卫生健康、文明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之家、青年之家、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民政部门要持续加大“七彩童行”社工品牌服务项目、学校社工站服务项目投入力度,探索校社联动共育新模式。文明办要依托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积极构建市县两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网络,持续开展“‘阳光成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项目进学校进社区等志愿服务,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工商联要动员驻昆商会(协会)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为儿童青少年提供物质帮扶及心理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县区)

(十四)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宣教监督。宣传部门要发挥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统筹指导、抓总推进作用,会同教育体育部门明确宣教素材,开发形式多样、师生家长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策划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专栏等,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与健康向善的社会环境。科协、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广泛运用网站、“三微一端”等传播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科普和先进经验宣传。民政、妇联、教育体育、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流动、单亲、残疾、丧亲和家庭困难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网信部门要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完善信息校核、监测反馈机制,有效管控、稳妥处置负面舆情,加大网络有害信息、不良行为治理力度,加强各类网络平台监测管理,遇到突发状况、潜在舆情、敏感事件等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公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部门要联合打击整治网上涉黄、涉赌、涉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清朗健康网络生态。(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电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检察院,各县区)

(十五)强化专业支持,增强服务能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心理)科的规划设置,指导各地精神专科医院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门诊,提供规范的精神障碍诊疗服务,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持续强化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体育部门和各级学校协同合作,建立定点合作关系,2024年内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疾病联系与转介“绿色通道”。发挥好“七彩心医”等互联网平台作用,为青少年及家长(监护人)提供知识普及、健康咨询、就诊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十六)加大保护力度,守牢安全底线。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共创平安校园。细化法治副校长职责任务,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护和自救能力。落实《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要推动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区,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各县区)

编辑:孙红亮 责任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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