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五举措”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基层政法单位取得实效
2023-11-17 00:00:00      来源: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昆明市东川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了汤丹派出法庭、乌龙派出所、乌龙镇司法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基层政法单位工作。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民族团结和谐稳定,维护地区安全。

党建引领

筑牢民族团结思相根基

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抓党建促创建”的思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全区政法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政法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工落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发力,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同时,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采取与“主题党课”相结合,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民族团结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宣传引导

营造各民族大团结氛围

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在乡镇、村(社区)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3年崇尚科学 反对邪教主题宣传周”、赶集日、民族传统节日等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粘贴宣传图册等方式,加强民族团结氛围宣传;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入户宣传志愿者等活动,组织政法党员干部职工深入重点领域和群众家中广泛进行民族团结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想信念。

法治保障

夯实民族团结社会基础

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法治保障基石,奏响民族团结强音。依托已建成的1个区级、9个乡镇(街道),1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覆盖全区170个村(社区)的“乡村法治通”法律机器人,为各族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促进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织密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解决行动不便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在6个村委会建立法官联络站就地化解纠纷,在汤丹镇和红土地镇“四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四中心”创新为“五中心”融合建设,同时在红土地镇北边设立“德古巡回审理点”,在南边景区设立“花间巡游巡回审理点”,加上镇政府的“诉讼服务中心”,真正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三是抓实法律队伍建设。整合律师、法官、检察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法治服务队伍,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服务员”制度,充分发挥511个法律明白人、19名专业律师法律顾问作用,为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

普治融合

激发民族团结动力源泉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基层政法单位”与东川区“雁阵”基层党建紧密结合,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列入政法各级党组织“品牌荣誉”主题,以点带面推动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坚持和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联动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助理工作员,及时发现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在回族聚集的店房社区建立“老马”调解工作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聘请了解社情民意、通晓民族习惯的41名少数民族同胞担任矛盾纠纷调解员,为各族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服务,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深入到村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守法、用法。

强基固本

提升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将更多的优势资源和力量下沉到基层,加强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与化解力度,统筹推进和完善“综治中心+法庭+检察室+派出所+司法所+村委”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打造了有东川特色的“老马调解工作室”“铜山调解室”,始终坚持“群众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民情驿站建设工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化管理,大接访等资源融入民情驿站内容,在已有的20个挂牌“民情驿站”的基础上,把民情驿站建成排查问题、表达诉求、化解纠纷的有效载体。三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保障农村转移人口平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打造融荣与共,美丽东川。

编辑:周璐 责任编辑: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