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奖学助学

发布时间:2023-05-17|来源:昆明信息港

一、国家助学金

1.建档立卡户学生、城市低保学生、孤儿无条件享受一等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政策为2档,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800元每年,二等助学金2800元每年,按学期发放。

3.农村低保户、单亲家庭经济困难、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受重大疾病影响致困、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情况进行优先评审。

二、生源地信用国家助学贷款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8~9月集中办理)。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3.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学生毕业后有两年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本金和利息一起还。

4.学生可在高中就读学校预申请,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进行正式贷款申请。

三、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助

1.毕业生赴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一次性全额代偿。

2.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2.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应征入伍奖励

应征入伍奖励

五、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政策

1.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德昂族、基诺族、布朗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2.每年8~9月向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需同时满足直过民族和建档立卡户两个条件。)

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云南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香格里拉、德钦、维西)、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学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享受。

2.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

1.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2. 向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

八、学校寒衣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寒衣补助。

寒衣补助发放活动

寒衣补助发放 

九、绿色通道

学院开通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勤工助学

学院按照规定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压力,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各级各类奖学金

1.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级、省级和学校各类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3.学院奖学金、百名优秀学生(班)干部奖金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申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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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雨露计划补助

在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向当地教育、扶贫部门提出申请,由学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由当地教育、扶贫部门给予2000~3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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