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助学

发布时间:2023-05-15|来源:昆明信息港

五年制大专资助政策简介

一、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

免除金额:2000元/生/年。免除一、二、三年级,共免除3个学年。

免除范围: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

2.城市涉农专业学生。

3.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5%确定)。

注:①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②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学生,免除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户籍信息为准;③农村户口学生入学时直接减免。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金额:2000元/生/年。资助一、二年级,共资助2个学年。

资助范围:

1.涉农专业学生;

2.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农村学生(不含县城);

3.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20%人数确定)。

注:①以上学生均指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学生,资助范围以国家资助系统认定户籍信息为准。②升入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校四、五年级),可申请本专科国家助学金。

(三)雨露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参加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助学补助。

扶持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稳定脱贫户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

扶持方式:报读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可凭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向当地县级扶贫部门申领补助资金(具体对象及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政策依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发办〔2015〕19号)    

(四)勤工助学

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奖学金

在学院就读的品学兼优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下列奖学金评选。

中职国家奖学金:6000元/生

中职省政府奖学金:4000元/生

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注: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三、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学生可自愿参加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保障时间为一年(入学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现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比,具有报销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平均为90%且上不封顶等特点,在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

说明:①上述资助政策文件依据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310号);②上述政策执行情况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③学生升入高职阶段后享受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不再享受中职学生各项资助政策。

三年制大专资助政策简介

一、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资助标准:一等国家助学金:38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生/年。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二)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但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次性补偿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四)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到云南25个边境县和迪庆州3个县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六)勤工助学

学院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国家助学贷款

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12000元/生/年,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最长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三、奖学金

在学院就读的品学兼优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下列奖学金评选。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年

校级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四、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全日制学生可自愿参加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保障时间为一年(入学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与现行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比,具有报销起付标准低、报销比例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平均为90%且上不封顶等特点,在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

说明:①上述资助政策文件依据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310号);②上述政策执行情况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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