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讪直播”引不满:网络非法外之地 平台监管需先行
2022-01-04 11:06:31
来源:法治日报
近日,网络平台兴起了一种“搭讪直播”的网络直播方式——主播以各种噱头随机与路人搭讪,并将全过程直播给观众。
街头路人一旦被主播的镜头对准,不论是否同意,被搭讪后的真实反应都会被拍摄下来,通过视频直播传播出去,被屏幕前的众多网民“围观”。甚至,在路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仍会被主播偷拍,成为直播赚取眼球的“爆点”。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搭讪直播”背后的法律问题也浮现出来——被拍摄“素材”中的个人信息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搭讪直播”如果侵犯到个人权利,谁应该承担责任?在规范“搭讪直播”上,直播内容发布者、有关网络平台、国家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搭讪直播引不满
吸睛涨粉触红线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进行“搭讪直播”,把路人当做获取流量的“工具”,为自己的平台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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